朱奖怀(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 作风建设常态化 要有好的制度保障 作风常态化建设的核心只能是依靠制度,而衡量制度设计、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服务公众,服务社会发展。一个科学、合理、权威、有执行力、能服务于社会大众的制度,就能可靠地实现公平、正义和公众的正当利益。好制度的标准:一是必须让政府守法并有效地服务公众;二是能真正让每个公民行使监督政府的权利,确保政府权力受到约束,从而使公民的合法权利得到尊重与保障,社会正义得到维护与伸张。 丁贤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委员、市法制局副局长) 实施行政管理 应遵循便民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实践中要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一是办事时限制度,既要杜绝有的机关“说一套做一套” 的形式主义表现,也要防止一味追求缩短办事的时限,把事办好才是前提;二是一次性告知制度,以免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后果“买单”;三是一个窗口办事制度,要配套办事公开及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制度,建立行政机关与申请人互动机制;四是考核监督制度的科学化水平至关重要,做到督查到位、责任到位。 曹远洲(市委讲师团副调研员) 破除思想误区 让节俭成常态 建设美丽厦门、营造洁净的环境、良好的社会风气,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等都需要我们勤俭节约。近年来,令人诟病的“四风”问题,与奢侈、挥霍、浪费、过度享乐等有关。所以作风建设不容忽视勤俭节约问题。节俭常态化既要从思想认识上破除误区,更要从制度机制入手,通过制度建设、机制完善,建立健全一整套运行机制、考核奖惩机制、执行监督机制、配套保障机制,使节俭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一种文化。 公维贵(市民主评议行风代表) 开辟更多 舆论监督渠道 作风问题很难量化管理,更多的是靠自觉,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是决定因素;建议利用厦门立法权,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地方法规、条例,厘清责任边界;建立牵头联系制度,明确第一责任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推诿扯皮;要全面简政放权、流程再造,逐步从实质性审批转向合规性监督;要阳光透明、加强舆论监督,整合《监督在线》、《监督视线》等舆论监督平台,资源共享、形式互补,开辟更多舆论监督渠道;要强化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常抓不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