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区解决土地证“办证难” 城镇居民房屋权益有了“双保险”

qzlx.fjnet.cn 2014-06-24 11:06:28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本报讯 (记者王朝晖)记者昨天从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获悉,为解决国有土地分割登记发证“最后一公里”难题,从即日起该局在土地初始登记及房屋登记的基础上,以宗地为单位、以户(套)为单元进行变更登记,并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该局把洛江区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职工集资房、房改房都纳入此次办理分割登记的范围。此举保护了房屋所有权人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也保持了房屋权利主体和土地权利主体的一致性,为城镇居民房屋权益保障上了一份“双保险”。

随着土地市场的逐步发展,土地使用权已作为相对独立的产权进入市场,城镇住房出售和流转日益增多。城镇商品住房、安置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用地登记发证作为国家依法确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既是土地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要求。

城镇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单位,根据建筑物所占比例分摊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分摊面积以已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依据,计算公式为:权利人共有分摊土地面积=该权利人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供分摊土地面积。

此次办理中涉及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的,按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处理。对土地用途为混合用地且规划主管部门在下达规划指标时没有明确种类用途占用比例的,分割登记时按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图作为依据给予确认。地下空间分割登记的办理按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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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发证程序

一、土地登记预收件阶段: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公司,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规划验收意见书》查档件、《项目总登记通知》查档件、《土地分摊明细表》电子版、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房屋测绘报告、总平面图及分户建筑平面布置图、房屋分户宗地图到区国土分局窗口申请登记,待审核通过后该局将向开发企业发送《审核通知书》,通过项目土地分割总登记。

二、正式收件阶段:该局坚持依法“从快、从简、从优”的原则,尽量方便群众,精简收件材料,大幅度缩短收件及办理时间,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

申请土地分割登记应提交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填写);

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三、购房涉税证明(原件);

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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