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检察院实行阳光检务 案件可上网公开查询

qzlx.fjnet.cn 2014-01-06 16:04   来源:厦门日报 

思明区检察院深入两岸金融中心,延伸检察服务保障职能。

在过去的2013年里,众多民众广为关注的案件中,都能看到检察机关发挥的重要作用:福建省淘宝网售假“第一案”的成功起诉、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高额返利网”、销售伪劣种子等涉众型犯罪及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非法行医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一个个关系民生的案件让“检察”二字不再陌生,让检察工作走到市民身边。

立足基层、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在实践中不断拓展检察工作为基层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领域,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经办案被最高检

评为典型案例

近日,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所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2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是全省唯一一件入选的案例。

由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林向荣等8人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美国康沃斯公司“CONVERSE”商标商品一案,涉案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涉及区域广、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错综复杂、取证难度高,被媒体称为福建省淘宝网售假“第一案”。

最高检在案件评析意见中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全面梳理事实和证据,逐个查实各涉案人员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和涉案金额;有针对性地提出补侦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调取、固定证据,为此案的成功起诉奠定了基础。本案为打击此类网络侵权行为树立了标杆,社会意义重大。”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

过去一年,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全区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在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小小巡回检察室

成便民利民大平台

派出检察官进驻检察室,延伸检察“触角”,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检察服务,这是过去一年思明区检察工作出现的新亮点。

在嘉莲街道,有一个面向全区街道、社区的第一巡回检察室。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定期在这里开展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对辖区内派出所、派出法庭的法律监督工作。他们还完善社区检察联络员制度,制作检察联络员联系卡,在试点社区设立联络员5人。

在观音山,同样能看到检察官的身影。对于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件大好事——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免费的法律咨询。位于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的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室,是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设在两岸金融中心思明片区的一个派出工作室,主要为入驻两岸金融中心思明片区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此外,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还在辖区7所中小学设立第三巡回检察室,设立“校园维权工作点”,开展“校园维权周”等活动,主动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创新工作

为未成年人撑起关爱伞

面对一个个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完善机制,让严肃的法律充满着温情,撑起一把把“关爱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在未成年检察工作上,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接连出台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益,完善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风险评估、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远程帮教等工作机制。

此外,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还在全市率先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意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试行意见》,为38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在第一看守所为涉案青少年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诉讼提供“绿色通道”,建立合适成年人到场机制,已有47人次对38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讯问工作到场监督。

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还十分重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创办“青春法苑”报刊、设计制作以漫画为主要形式的《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及自护手册》,向中小学分别发放报刊6000份、《手册》7000本,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阳光检务

一年七万人次查询案件

在思明检察门户网站上,点击率最高的就是“案件公开查询系统”。在案件做出批捕或不捕决定后或是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会及时将相关案件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受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姓名、案由、受案时间、结案时间、承办案件的检察人员姓名等情况。律师及案件当事人只需轻点鼠标,便可了解到案件的有关情况。去年网站上已公开2386起案件基本信息,接受7万余人次查询。此外,网站还开通了“律师在线预约”平台,接受律师预约阅卷104人。

设立“案件公开查询系统”只是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托网络推行阳光检务的一个侧面。为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还对网站进行了改版,新设了“执法办案”、“检务公开”、“检察官说法”等栏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随着微博等方式的流行,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还开通“思明检察”官方微博,并在全国率先开设“未成年人检察在线”微博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共有微博粉丝22000余人,发表微博3100余条。此外,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还连续三年开展“检察长在线微访谈”活动,由检察长在微博上就青少年维权问题与网友互动交流。

责任编辑:邹玒
更多>>中央精神
更多>>福建动态
更多>>视频新闻
更多>>热评要论
更多>>学习体会
更多>>学习园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