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变味”公园正“回味” 对公园经营性建筑“开刀”

qzlx.fjnet.cn 2013-12-06 07:53  黄智敏 来源:东南网 

部分违建已被拆除了

厦门园林植物园内三处疑似只为少数人服务的服务点,目前已整改完毕,滴水岩服务点已拆除违规扩建建筑,藤萝榭服务点已拆除铁门、恢复对外开放,花卉园两个服务点也恢复对外开放、硬铺地调整为绿地。

松柏公园已拆除西侧停车场,恢复为绿地;西堤牛排红酒庄门前的停车场已完成拆除、恢复绿地;五个经营点的租约即将到期(江头公园的面包行、码头游船、地湖茶室,松柏公园北门临街1-5号店面,白鹭洲“公园木屋”),相关部门已要求与租户终止合同并收回。

市民反映较集中的,还有白鹭洲公园的“十二公馆”,以及南湖公园的味稻粥城、花之霖两个大型餐饮项目。导报记者了解到,这些项目的租约都还未到期。白鹭洲建设开发公司和筼筜湖管理中心表示,这些项目到期后均不再续租。

不过导报记者走访发现,像南湖公园的味稻粥城、白鹭洲公园的“福融兴”等项目已经关门歇业。

在得知公园开始进行整治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朱奖怀表示,政府的行动一定要全程公开透明,什么时间段要清理多少,要及时向市民公开,接受市民监督。对过度经营的项目必须清理,并拿出时间表,时间一到,违法经营项目该拆的就要拆。

朱奖怀还提醒,要防止在公园整治中,有人巧立名目将公园用地“调整”出来,摇身一变变成商业用地,让经营场所可以“合法”地经营下去。

企业将退出公园管理

根据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厦门市市政园林局会同市规划局提出了对市级公园经营性建筑的处理意见:对年代久远的建筑,在符合公园功能前提下,通过改建、翻建等方式,重新报批取得相关手续,不符合公园功能、影响公园景观的建筑,在经营合同期满后予以拆除等。

市市政园林局还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公园内的经营场所必须实行“三公开”制度——场所公开,不得设置围墙和门禁,不得限制市民和游客进出;名称公开,不得冠以“会所”及与公园经营服务内容无关的名称;经营公开,经营项目、价格要公示,营业执照等相关的合法证件张挂上墙,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市属公园经营单位已签订“三公开”承诺书。

同时,公园管理体制将继续理顺,企业退出公园经营管理,目前仍由企业管理的白鹭洲公园和海湾公园,将逐步回归公益属性。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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