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因工作关系,笔者有幸参加了某单位召开的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当会议主持人请行评代表针对该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时,不想,其中一名行风监督员却说:“说实话,我对贵单位的情况并不了解,怎么提意见呢?”此言引发了我对社会监督员作用的深思。 时下,不少单位和部门都聘请了社会监督员或政风行风监督员,以期接受监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部分社会监督员成为摆设的情况,达不到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的初衷。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部分社会监督员责任意识不强,不能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另一方面还由于,有些单位或部门只局限于发聘书、开座谈会,没有甚至也不想为社会监督员提供必要的了解实际情况的条件。 如何让社会监督员不成为摆设?笔者认为,应让社会监督员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资料,使之熟知有关规定、要求等,掌握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服务内容、流程和方式,明确具体的监督标准。同时,还应经常组织社会监督员到窗口单位、服务对象,或者基层群众家中进行明察暗访,使他们摸清实情,获得第一手资料。这样,社会监督员才能了解工作实情,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