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庭审下基层 方便残疾人

qzlx.fjnet.cn 2013-07-24 11:32   来源:闽西日报 

□通讯员 刘永良 陈志龙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日前,随着永定县法院审判长戴庆福手中的法槌落下,坐在轮椅上的被告人简某被推进屋。与其他案件审理所不同的是,法官为照顾行动不便的简某,将法庭设在了培丰司法所。

屋里,两张桌子排在一起,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和两名陪审员挤坐着,公诉人员、律师另作一排。永定县法院依法对简某等两名被告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进行公开审理。

简某是培丰镇农民,3年前因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只因双腿残疾被暂予监外执行刑罚。在监外执行期间,简某仍不思悔改,再次与四川籍的宋某合伙干起非法买卖爆炸物的行当,再次触犯刑律。

当天,这一家门口的庭审吸引了当地一些群众参加旁听。以案说法的庭审,让培丰这个重点产煤镇的群众切身感受到了非法买卖爆炸物的危害,可谓“润物细无声”。

据悉,为方便群众诉讼,永定县法院先后多次将巡回法庭开到乡(镇)村(居)、企业厂房、田间地头,拉近了与群众间的距离,增强了群众对法院的信任感。

责任编辑:黄丽红
更多>>中央精神
更多>>福建动态
更多>>视频新闻
更多>>热评要论
更多>>学习体会
更多>>学习园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