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如何萌发、提出和确立的

qzlx.fjnet.cn 2013-07-09 20:53  许耀桐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群众路线概念的提出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8年7月党的六大制定的《政治议决案》规定,“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同年10月,李立三根据六大路线的精神和要求,在同江浙地区负责人谈话时提出,“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竭最大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这里出现了“争取群众路线”的提法,它与六大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完全吻合。显然,“争取群众路线”的提法,已经高度接近于“群众路线”的概念,同时,也表达出了“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就是一定要“竭最大努力”深入群众的深刻含义。

此后,周恩来在1929年9月28日主持和审定下写成的《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以题为“红军与群众”的专节的篇幅,论述了包括军队在内的党和群众的关系问题,并且强调,“关于筹款工作,亦要经过群众路线,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没收地主豪绅财产是红军给养的主要来源,但一定要经过群众路线”,“对于需用品可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这封信所阐述的党、军队和群众的关系以及前后三处第一次明确地提出“群众路线”的概念,实际上奠定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础,说明了共产党提出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即党要从群众的实际出发,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为群众谋利益。同年12月,毛泽东据此在《红军第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决议》中指出:“一切工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

群众路线理论的确立

进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毛泽东更加注重群众路线问题。1933年6月,毛泽东在《查田运动的群众工作》中指出:“只有……动员广大群众,才能使查田运动得到完满的成功。一切不做宣传或宣传不正确、不认真、不普遍,查阶级、通过阶级与没收分配不按阶级路线与群众路线,不得群众赞助与同意,都不能使查田运动收到成绩,反会使群众不满,阻碍查田运动的进行。”1934年1月,党在江西瑞金召开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毛泽东在会上做了《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报告,指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这些论述都强调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干部一定要关心群众,依靠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样的话,群众就会毫无保留地支持我们,任何困难就都会被我们克服,任何敌人最终压不倒我们,而只能被我们所压倒。由此阐明了实行党的群众路线巨大的政治作用和意义。

到了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开展了著名的整风运动,在全党掀起了大规模的反对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斗争。1943年6月,党中央通过了毛泽东撰写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领导方法,即“一般和个别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毛泽东把党的群众路线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有机统一起来,深刻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哲学思想基础,表述了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工作方法。这表明,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已经形成、确立。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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