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197期
三明市近期整改落实情况

qzlx.fjnet.cn 2015-02-03 16:49:25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黄丽红  

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专项检查。市纪委下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由市直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纪委联合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对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部门开展检查,市纪委派出巡查组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包括公款购买赠送收受节礼和各种卡券、工作日午餐饮酒、利用培训中心等搞奢靡享受、借节日之机或借协会等名义突击花钱滥发钱物、利用公款高消费娱乐、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吃请等行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44个,处理5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同时,针对专项检查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措施。印发《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完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集中检查、信访核查等制度措施,形成了上级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督机制。

建立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长效机制。在全市不同层面建立了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促进问题的整改落实。在市级领导班子层面,制定了《市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市四套班子领导每人带头联系1个县(市、区)或挂点乡镇、1个村或社区、1个企业或重点项目和2户困难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为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市直部门层面,制定了《关于市直机关转作风提效能服务群众“零距离”的意见》,对机关工作人员提出了办事公开、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一审一核”和网上审批等12项具体要求,并通过明察暗访、征求意见、专项督查,重点对机关服务部门、执法单位、服务窗口落实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去年11-12月市直机关查办效能问责案件2起,问责处理2人次。在县(市、区)层面,以落实民情收集处理工作机制为重点,根据市委制定的《县(市、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各地结合实际配套制定具体措施。明溪县委常委会实行“一月一议”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明溪城区公共交通问题。目前,已开通公交线路12条覆盖主城区,并辐射城郊10个建制村、4个自然村。在乡村(街道、居委会)层面,市委制定下发《关于在乡镇(街道)推行“住村工作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意见》,整治乡村干部“走读”问题和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大田县健全落实《大田县整治干部“走读”行为的暂行规定》,先后组织人员到乡镇开展6次明察暗访,发出通报6期,通报批评单位14个,效能问责16人次。

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制,即各参学单位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列入单位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的必查项目,每月上报反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对整改清单台账实行每月更新,定期跟踪督查,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严肃兑现整改承诺。各级督导组对整改清单和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取得实效”和“群众满意”为检验和衡量整改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严格审核把关,不见成效不过关。实行专项督查制,以中央和省委确定的24项专项整治任务为重点,开展定期跟踪督查,强化整治力度,完善防范机制。市纪委、市效能办继续深化“中梗阻”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对全市各级机关的效能建设特别是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各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运行情况进行察访核验,解决干部“庸懒散拖”等问题,优化政务环境。目前,专项整治任务已完成14项,其余的也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坚持舆论监督,设立“晒晒整改成绩单”专栏,运用报纸、电视、电台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对全市后期整改整治的经验典型进行宣传报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通报座谈会等公示渠道,及时向群众、向社会通报整改整治的后续进展。市政协机关、市水利局邀请政协代表、行风政风代表提出专项整治的意见建议,并进行民主评议。大田县城管部门通过建立微信“街长群”,及时发现店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行为,并迅速组织力量赶往现场,督促店主清理占道行为。

继续做好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再次倒排确定了184个村(社区)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整顿对象。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通过领导挂村、 部门包村、干部驻村等方式挂钩帮扶推进。实行“一村一策”,制定整顿方案,分类整顿转化。市县委督导组集中一个月时间,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实施优秀村(社区)主干奖励制度,从全市1903个村(社区)中,按10%的比例,评选市级优秀村(社区)主干,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2014年底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5名。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稳定增长机制,村干部补贴增长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挂钩。对任职时间满6年、正常离任的村主干,自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起,给予“固定补贴+年限补贴”的生活补助。目前,全市184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已全面完成整顿转化,其中调整选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9名、支委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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