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市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

qzlx.fjnet.cn 2014-09-18 11:30:1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各县(市)区委、政府党组,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高等院校党委,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党组: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大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鲜活经验、管用办法制度化、规范化,以改革精神进一步推进市委领导班子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努力构建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现就市委常委会改进工作作风提出如下意见。

一、弘扬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

1.强化理论武装。市委常委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与福州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专题研讨班或市委工作务虚会,坚持每月1次市委中心组学习会,坚持把学习理论与推动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面、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

2.发扬党内民主。市委常委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思广益,积极推进决策部署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调动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班子成员既要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敢于负责、独挡一面,又要自觉服从集体领导、积极参与集体决策。要加强沟通交流,倡导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风气,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谈心交流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1次同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其他常委每年至少1次同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人对事出以公心、开诚布公,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坚持每年1次的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会前向老干部、党外代表人士和基层代表等征求意见建议制度。

3.坚持党性锤炼。市委常委要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带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持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八项规定,突出解决“四风”问题,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二、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1.加强调查研究。市委常委要以开展“四个万家”活动为主要载体,把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联系服务基层群众贯穿活动始终,每年安排3个月以上时间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推广做法,更要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群众意见多和经济欠发达的地方去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推动发展,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每位常委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选择1~2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每年撰写或指导1~2篇有深度的调研报告,提出若干项推动全局工作的创新举措,并认真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要坚持把蹲点调研和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科学统筹安排调研时间地点,突出调研主题内容,讲究调研方法方式,增进调研工作实效,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经济形势分析会,每年召开1次务虚会议,加强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下基层调研要切实做到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迎来送往,不准超标准接待,少在办公室听取汇报,多到项目现场、群众家中、田间地头开展调研。调研期间的会议、活动要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不出电子屏幕和欢迎标语、不封路、不清场、不闭馆、不扰民,坚决纠正弄虚作假的线路安排和场面布置,确保不影响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

2.听取意见建议。市委常委坚持每月至少安排开展1次“四个万家”活动、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坚持每季度各安排1次听取离退休老干部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以及企业家意见建议活动,按照听取意见主题内容,分别由市委书记、副书记或相关市委常委负责召集主持。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需要和出台相关政策举措等,适时安排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和各层面代表的意见建议;注重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了解各方面意见,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对听取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办理,属于分管范围的,要及时协调解决;不属于分管范围的,梳理后送市委办公厅,由市委办公厅统一分送有关分管市委常委。根据集中听取意见活动情况,市委常委会要及时研究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继续确定一批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和反馈解决问题情况。

3.服务基层群众。市委常委结合开展“四个万家”活动,确定1个经济发展欠发达的乡镇作为挂钩帮扶点,明确3~5个市直单位作为挂钩帮扶协助单位;同时,确定1个经济较发达的乡镇(街道)作为基层联系点,并与挂钩帮扶点结对。市委常委每季度安排1次到挂钩帮扶点开展蹲点调研,每年下基层蹲点时间不少于10天,三年内争取实现走访挂钩帮扶点村居的全覆盖。每位市委常委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领域,确定一批特定联系对象,包括离退休老干部、工商企业者、基层党员干部、知识分子、贫困户、党外和社会各界人士等(联系对象6名以上),通过开展走访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坚持市委常委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每人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到市信访局定点接访,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集中赴挂钩联系的县(市)区开展联合大接访,接访时间不少于半天。市委常委每季度安排一次到基层单位开展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委常委要结合下基层活动,带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心工作,每年为基层单位至少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专题讲座。

三、坚持求真务实,践行马上就办

1.强化责任担当。市委常委会要带头作“想干事、会谋事、敢担事、能成事”的表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福州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每位市委常委都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分管工作领域,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对市委常委会议定的事项,每位市委常委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对既定工作部署坚持一抓到底,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对有难度、较复杂的重点工作,要全力用心谋划、具体协调推动,切忌简单批示、层层交办。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市委常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分工,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2.坚持立说立行。市委常委会要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强化“马上就办”理念,着力提升“马上就办”实效,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常事快办,引导带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提速增效。市委常委要大力倡导推广“一线工作法”,示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工作在一线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对分管部门报请批准、审定的事项,要尽快研究,明确答复;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基层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对于自己职责范围内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尽快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与建议,并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

3.严格督促检查。市委常委会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继续开展全市“拉练”工作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工作办法,改进方式,增进实效,全面客观了解掌握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委常委要带头督促、检查、落实挂钩县(市)区和分管部门的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推行点对点检查、面对面讲评等做法,建立经常性谈话、提醒、督查工作机制;要敢于问责问效,对分管部门出现的“庸懒散拖”和“熟人经济”等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优化政务环境。

四、改进文风会风,营造良好氛围

1.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以市委名义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与时间,坚持少开会、开短会,能合并套开的会议要合并套开,能够用视频会议的不集中开会。常委要坚持讲短话、讲真话、讲实话。召开全市性会议,除部署全局性工作外,一般只安排一位分管领导出席,只安排一位领导作主题讲话。严格控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庆祝活动、文艺晚会,确需举办的,要注重节约,严禁大操大办。未经市委批准和统一安排,常委一律不出席与自己分管工作不相关的各类活动,未在县(市)区任职的市委常委一律不出席县(市)区举办的各类节庆、论坛、纪念会、表彰会、展览会、剪彩、奠基等活动,不发贺信、不作题词。市委常委的讲话文稿,不得汇集出版,个人一般不得为出版物作序。市委常委个人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报市委批准。切实精简各类考核、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新增的评比、表彰、达标项目应报市委批准,市委常委个人不批准全市性的评比、表彰、达标项目。以市委名义开展的督促检查应报由市委主要领导审批,市委督查室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2.精简文件机构。进一步精简市委文件,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中央、省委已经普发到各县(市)区的文件,市委不再转发;市直部门可以解决的事项,一律不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厅名义发文。市委常委要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把关,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进一步规范简报(专报)报送范围,常委只批阅分管部门的简报,不对一般性简报作批示。市委常委讲话材料已经公开下发的,不再单独印发文件、简报;可以通过内部专网发布的文件、简报、讲话,不再通过纸质重复印发。对市委常委兼任负责人的领导小组等各类临时机构进行清理,凡能由常设机构承担其职责的临时机构一律撤销,确需保留的临时机构要精简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并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市级设立的临时机构,除特殊需要外,不得要求各县(市)区、镇(街)层层对应设立。

3.精简新闻报道。严格控制市委常委出席会议活动的报道数量、字数、时长和随行新闻记者人数。除市党代会、市“两会”、市委全会和特殊重大活动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全市性会议和考察调研活动,《福州日报》刊发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福州电视台报道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市委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除市委重大调研活动外,一般性调研活动原则上不派随行记者,不作报道。除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要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市委常委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市委常委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市属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

五、带头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

1.促进廉洁自律。市委常委会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得在工程发包、招标投标、融资贷款等经济活动中写条子、打招呼,不得在违纪案件的查处和司法案件的审理中写条子、打招呼等。市委常委一般不担任社会职务和荣誉职务,一律不在各类协会、学会中担任顾问或其他职务,特殊情况按程序报市委研究审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杜绝他们利用常委的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厉行勤俭节约。市委常委要带头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超标购置公务用车、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违规使用军警牌号,新配和更新车辆以国产自主品牌车辆为主。严格执行5年内不新建楼堂馆所的要求,市委常委带头清理办公用房,确保不多头占用、不超标准使用。规范市委常委出访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及经费预算,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出访活动一律不安排。简化公务接待,不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接待制度,不接受任何礼品。

3.提升情趣境界。市委常委会要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活追求、一种生活习惯,做到经常学习、勤奋学习、善于学习,学以修身、学以立德、学以致用。市委常委要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注意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要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提高文化素养,摆脱低级趣味,决不能沉溺于灯红酒绿,崇尚健康简朴的生活方式,不进高级健身娱乐场所,不进高档会所,不接受各种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高消费活动。

六、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完善机制

1.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委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市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规范决策前发扬民主的具体程序,做到不成熟的不上会。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应多方征询意见,充分沟通协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应推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等制度。建立决策后的反馈和评价机制,畅通基层干部群众评价通道,及时纠正决策的失误偏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开展经常性的工作交流,沟通工作思路、听取意见建议。

2.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重德、重绩、重基层的用人导向,按照“不唯GDP、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龄”的要求,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核考察的措施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把一批福州特质鲜明、素质作风过硬、可堪时代重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建立健全激励干部奋发进取、求真务实的有效机制,使那些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的干部,受到鼓励、褒奖、重用;使那些做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跑官要官的干部,受到批评和惩处。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整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干部工作统筹性,增强贯彻执行干部政策的严肃性。市委常委要按照职责分工,经常了解分管部门干部特别是市管干部的作风情况。

3.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市委常委每年至少1次参加指导下级党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2次。积极推行党务公开,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定期公布、通报,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机关干部、基层群众评议市委常委会作风情况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其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规定、要求,按照本意见执行。

中共福州市委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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