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订立方案,确保试行有序推进。订立《纳税服务规范》,明确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实施步骤、责任分工、节点时限和保障措施等,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 二是先行先试,确保积累丰富经验。发挥惠安县地税局作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系点和《纳税服务规范》试点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总结积累试点的实践经验和意见建议57条,为全省试行提供参照范本。 三是梳理对接,确保规范全面协调。召开专题会议,集中10个业务处室骨干20余人,结合“双简”(办税流程简化与资料简并)工作,逐项梳理《福建地税办税服务标准化操作指南》与《纳税服务规范》在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权限、提供资料和办结时限等方面的规定,减少附报资料532项次,占比25.70%,简并办理环节330个,占比27.66%。 四是系统配套,确保信息支撑有力。根据规范梳理结果,加速升级改造“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及时维护配置工作人员操作权限,调试各类软硬件系统。试点开发应用“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对办税服务厅规范试行情况进行实时、动态和科学的管理与考核,强化信息化监控和督察。 五是全员学习,确保干部业务熟练。及时将《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版下发基层单位,先期组织全体干部自学,了解规范架构和基本内容。协调省税务学校,及时调整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增加2期以《纳税服务规范》为培训内容的业务培训班,做好市、县级师资培训工作。 六是广泛宣传,确保税户知规用规。召开税收宣传工作协调例会,将《纳税服务规范》作为重点宣传内容。通过各级地税门户网站、《福建税务》杂志、《海峡财经导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校和办税服务厅等多元渠道,广泛深入宣传《纳税服务规范》具体内容和试行工作动态,确保10月1日运行后,方便纳税人办税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