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易福进/文 叶允平/制图)继限行后,明年底之前,厦门将全面淘汰本市2005年底之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约2.9万辆;2017年底前,厦门将基本淘汰本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 昨日,市长刘可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厦门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不仅正式明确了现有黄标车的淘汰日程表,备受关注的补贴标准也进一步明确。 对于明年底前将淘汰的这批黄标车,导报记者在会上获悉,厦门将根据车辆类型和注册年限的不同,给予4000—28000元/辆不等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附表)。 据悉,厦门此次将淘汰的黄标车,主要是指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值得注意的是,为鼓励高污染车提前报废,厦门将借鉴外地的工作经验,采取差别化补贴政策,分两个阶段实施。其中,2015年7月31日提前报废的,补贴标准提高10%;2015年8月1日到12月31日的,补贴标准降10%。 而根据初步测算,厦门财政将为此耗资约4.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