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

qzlx.fjnet.cn 2014-08-07 11:37:20 来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黄丽红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领导和督导。各级党委(党组) 要善始善终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防止前紧后松。省区市党委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 要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市、县党委要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不能用抓下面代替抓自己。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对前段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制定、及时上报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并严格审核把关,指导抓好落实。中央巡回督导组和各级督导组要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有效传导压力,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反弹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指出、督促问责。

上下联动解决问题。对需要上下联动整改的事项要认真梳理分析,该上级主动的上级要主动认领,该下级主动的下级要主动解决,该上下共同拿方案的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防止矛盾积压。省、市、县党委要建立联动整改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认领和帮助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实行垂直管理或以行业为主管理的部门,要上下协力,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基层。督促第一批活动单位深化整改落实,促进第一批和第二批活动单位前后衔接、密切配合,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列出清单公开整改。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按照“四个回应”的要求,与人对应、与事对应,明确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并在当地媒体公开或以其他适当方式公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和清单,可在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要针对具体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布。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集中通报整改情况,组织群众评议, 群众不满意的要“返工”、“补课”。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推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群众对活动的感受评价。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加强言论评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结合起来,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以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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