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下基层”具有巨大实践价值 习近平同志倡导的“四下基层”在福建各地广泛践行,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福建省委明确提出把“四下基层”作为活动的重要载体,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把“四下基层”作为了解民情、科学决策的关键环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畅通民意诉求,从基层群众中获取真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福建省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建章立制,对“四下基层”作出制度安排,制定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意见》《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对下基层的时间、方式、重点作出硬性规定;出台了《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等,对重大决策听取群众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福建省委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都是在“四下基层”中了解真实情况、汇集民意民智、科学民主决策的结果。各级各部门通过“四下基层”,摸实情、集民智、理思路、出良策,有力推动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把“四下基层”作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重要渠道。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到矛盾比较集中、问题比较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的地方去,疏导群众情绪,协调矛盾纠纷。福建省委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对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作出具体规定,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定时定点开展大走访、大接访活动。实施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建立风险评估、积案化解、公开听证等信访工作“七项机制”,依法依规维护群众权益。组织各种形式的宣讲团,大力开展“三下乡”活动,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传、解疑释惑。一大批矛盾纠纷和信访疑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把“四下基层”作为落实工作、为民办事的有力抓手。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倡导“马上就办”,推动领导干部定期到基层现场办公,做到发现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福建省委、省政府连续多年开展“拉练”检查活动,现场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省各级普遍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为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从1990年开始,省委、省政府连续24年每年实施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解决民生突出问题,使群众真正从“四下基层”中得到实惠。 把“四下基层”作为固本强基、锤炼干部的有效手段。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引导党员干部苦练密切联系群众基本功。自2004年至今,从省市县三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4批1万多名干部,到后进薄弱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或第一书记,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10条减轻基层负担的规定,省级考核评比表彰项目减少85%,促进基层组织回归服务群众本位。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软弱涣散村作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四下基层”联系点,开展中长期挂钩帮扶,促进整顿转化;从省直机关选派干部到农村开展驻村蹲点活动,祛“官气”、除“四风”。通过“四下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大批作风正、能力强、经过基层磨练的党员干部脱颖而出,成为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