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近日,导报记者从厦门中院获悉,今后厦门市法院将积极推动成立生态审判庭。
据介绍,为了厦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厦门法院将依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目前各基层院可以适当地进行集中审判,为今后打下基础,妥善审理涉及山林权属、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案件,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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