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 《人民调解法》实施三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24631件,调解成功24587件,年均化解矛盾纠纷总数近9000件, 今年有望突破万件,调解成功率均在98%以上 队伍 厦门在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和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等专业性强的调委会,组建由资深律师、学者、相关专业人士等组成的专家库或专业咨询队伍,并建立起“水木调解室”、“万再调解室”等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机制 近年来,厦门不断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全面启动治安纠纷案件“警民联调”和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工作,丰富、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各区还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建立简易民事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 《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三年来,厦门司法行政部门在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上发挥了哪些作用?未来,还将如何为建设美丽厦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哪些保障?昨日,市司法局局长吕参军接受记者的采访。 吕参军表示,“自2011年《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以来,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依法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制度、机制和保障能力建设,全力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效果明显 862个调解组织年均化解矛盾纠纷近9000件 “厦门人民调解工作硕果累累的背后,是1.2万多名调解员的艰辛和努力。”吕参军说,厦门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862个,《人民调解法》实施三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24631件,调解成功24587件,年均化解矛盾纠纷总数近9000件, 今年有望突破万件,调解成功率均在98%以上。一批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一批积累多年、积怨较深的疑难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促进了社会稳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一批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难题不断出现。吕参军告诉记者,当前,厦门人民调解工作正逐步走向专业化、行业化。全市已培育发展一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了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知识产权、物业管理等十几个特定行业、专业领域,延伸到重点商贸区、外口聚居区、工业园区等三个特定区域,基本实现“行业内纠纷行业内化解、专业性纠纷专业化解决”。 与此同时,厦门还在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和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等专业性强的调委会,组建由资深律师、学者、相关专业人士等组成的专家库或专业咨询队伍,并建立起一批“水木调解室”、“万再调解室”等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 据介绍,去年以来,市、区两级财政还专门制定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的标准,专项用于调解员案件补贴,并采取“以案定补”,有效激发了广大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机制灵活 全面启动“警民联调”和“检调对接” 据吕参军介绍,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厦门不断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全面启动治安纠纷案件“警民联调”和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工作,丰富、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极大地推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快速发展。各区还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建立简易民事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海沧区探索建立消费维权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工作机制;思明区不断深化劳动争议司法所与劳动监察大队、人民调解组织与劳动保障所“双联双调”机制建设。摸索出一大批基层鲜活经验,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吕参军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以及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人民调解法》,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各项建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为深入推进平安厦门、法治厦门、美丽厦门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